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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一生中曾两次入狱,具体时间如下:
- 时间:
1971年3月19日因“内乱罪”被捕,1972年2月28日判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6年。 - 实际服刑时间:因1975年蒋介石去世后台湾实行大赦,1976年11月19日出狱,实际监禁5年8个月。
- 时间:
1981年8月10日因“背信和侵占”入狱,1982年3月10日刑满释放。
补充说明
李敖在狱中仍保持文人风骨,其思想和作品的影响力超越了监牢。- 1976年出狱后,他获得经济赔偿600万台币(约人民币128万元)。- 李敖的第三次“坐牢”(1967年因妨害公务被判刑1年)因恩师奔走未实际入狱。综上,李敖实际坐牢时间为 5年8个月(两次监禁总和),另有14个月被软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