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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申请资格填写需根据户籍、收入、住房等条件综合审核,具体流程和材料如下:
一、申请资格条件
户籍要求
- 本地户籍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 非本地户籍家庭:需满足年龄(如55岁以下)、工作年限(满2年)及社保/个税缴纳记录等要求
收入与住房标准
-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如13平方米)
- 家庭收入需符合当地低收入标准,或通过人才认定
其他限制
- 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
- 离异/丧偶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明
- 非本地户籍需提供居住证明或劳动合同
收入与住房证明材料
- 近2年个税/社保证明
- 房产证(如无房需提供无房声明)
其他材料
- 学历/职称证明(如适用)
- 申请承诺书(如告知承诺制要求)
三、申请流程
在线申请
- 通过“海易办”或“海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填写《安居型商品房申请表》。
材料审核
- 房管部门会同人社、医保等部门核查材料,反馈结果。
公示与签约
- 审核通过后公示15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购房合同。
四、注意事项
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信息可能导致申请失败
不同地区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