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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产假天数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基础产假为 98天,包含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增加15天。法律依据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地方延长政策
- 四川省成都市:
在98天基础上延长60天,总计158天。 - 北京市:158天(含国家98天+地方延长60天)。 - 江西省:188天(含国家98天+地方延长90天)。 - 江苏省:128天(含国家98天+地方延长30天)。 其他地区如上海市为158天,广东省为158天等。
若产假与寒暑假重叠,学校可 顺延寒暑假,但需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非强制规定。
总结:
教师产假以98天为基准,具体天数因地区政策延长而不同,建议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