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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高考文科成绩计算规则,文科总分为750分,具体构成如下:
一、基础科目与选考科目
- 语文:
150分(必考科目)
- 数学:150分(必考科目)
- 外语:150分(必考科目)
- 文科综合:
300分(选考科目)
包含政治、历史、地理三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二、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需从物理/历史中选择 1门作为必考科目(满分100分),采用 原始分计入总分;
另外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 2门作为选考科目(满分各100分),采用 等级分计入总分。
三、等级分计算规则
将所有选考科目考生按卷面分从高到低排序,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比例约为15%、35%、35%、13%、2%;
赋分公式:
$$
text{赋分后成绩} = frac{text{原始分} - text{原始分区间最小值}}{text{原始分区间长度}} times text{赋分区间长度} + text{赋分区间最小值}
$$
例如:原始分85分,对应A等级区间,则赋分后成绩为100分。
四、总分计算示例
若某考生语文140分、数学135分、外语145分,选考科目为政治95分、地理88分,则总分为:
$$
140 + 135 + 145 + 95 + 88 = 603 text{分}
$$
其中政治、地理的等级分需根据上述规则计算后计入最终总分。
五、注意事项
2024年四川高考已实施新高考改革,以上规则适用于当年及之后年份;
具体分数线需参考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整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