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光如梦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根据相关航空法规和航空公司规定,乘务员若需作废机型资格,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或程序:
一、未完成机型培训的情况
未达到机型飞行小时数要求
若乘务员在连续12个日历月内未能在可服务的同一种机型上完成规定的飞行小时数,则需重新建立近期经历。
未通过机型理论或实践考核
乘务员需通过航空公司或民航局认可的机型理论考试及实践操作考核,未通过者需重新学习并考核合格。
二、主动申请作废的情况
职业规划调整
若因个人职业规划原因主动放弃机型资格,需向航空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配合完成相关手续。
岗位调动
乘务员因岗位调动至其他机型岗位时,需办理机型资格转移手续,原机型资格自动作废。
三、其他特殊情况
违规或事故记录
若因严重违规操作或航空事故导致机型资格受损,需接受调查并完成整改措施,合格后方可恢复。
航空公司政策差异
不同航空公司对机型资格作废的具体规定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以实际雇佣合同或公司手册为准。
四、注意事项
作废机型资格后,原机型资质记录将影响后续晋升和薪资调整;
若需恢复机型资格,需重新累计飞行小时并重新考核,时间周期通常为12个月。
建议乘务员定期检查自身资质状态,及时完成培训与考核,避免因资格失效影响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