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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资格联审的办理流程可分为初审、联审、公示三个核心环节,具体如下:
一、初审阶段
村(社区)自审
候选人需提交个人材料,由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初步审核,重点核查身份信息、学历背景等基础条件。
乡镇联审
初审合格后,乡镇成立由党政领导任组长的联审小组,联合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等部门,对候选人进行深入审查,重点排查政治问题、前科劣迹等。
二、联审阶段
县级联审(村“两委”换届)
乡镇初审通过后,县级成立由组织部、民政局牵头,纪委监委、政法委、司法局等部门参与的联审小组。审查内容包括“八不准、十三不宜”负面清单,形成联审台账。
多部门协作
联审过程中,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交叉验证信息,确保审查全面性和准确性。例如,纪委监委核查政治纪律,审计局审查经济问题等。
三、公示与任职
结果反馈与公示
联审结束后,县级联审小组将结果反馈至乡镇党委,乡镇通知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作为正式人选。
长效机制
村“两委”换届及任期内调整时,均需重新进行资格联审,形成常态化机制。
注意事项
同一人选不得重复联审,未经联审者不得任职。
联审内容需严格对照负面清单,确保干部队伍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