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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现行政策,关于陪产假的规定如下:
一、法定陪产假天数
基础陪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 15天陪产假,从妻子分娩后开始计算。
奖励假叠加
若女方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可叠加 80天奖励假,总产假为 178天(含难产等特殊情形增加的天数)。
二、待遇保障
工资与福利
陪产假期间男方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其他权益
陪产假期间可享受与工作同等的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政策依据
相关政策依据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三十条,明确将男方陪产假从30天延长至15天,并与奖励假合并计算。
四、注意事项
陪产假按自然日计算,从准爸爸开始请假的那一天起算;
若配偶单位有更优厚的育儿假政策,可结合实际情况申请。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