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吹过的记忆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伤残就业金不属于保险范畴,而是工伤保险待遇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两种不同性质的资金。具体区别如下:
一、伤残就业金(工伤保险待遇)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工伤职工,需经工伤认定后,根据伤残等级(五、六级伤残)或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七至十级伤残)申请领取。
发放条件
- 五、六级伤残: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 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
资金来源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
性质与目的
属于政府性基金,用于保障残疾人权益,支持残疾人就业和生活,属于用人单位未尽社会责任的经济补偿。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未按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与工伤无关。
缴纳标准与用途
根据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残疾人就业人数及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用于提供就业补贴、职业培训、创业支持等。
总结
伤残就业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后的社会保障待遇,而残保金是用人单位为履行社会责任而缴纳的保障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两者在资金来源、适用对象和保障内容上均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