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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就业手续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和材料,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劳动就业部门:
一、办理就业登记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账号、手册编号等)。
办理方式
- 线上办理:
通过当地政务服务平台提交备案材料,系统自动生成就业登记信息。
- 线下办理:携带材料至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如就业服务中心大厅)填写《就业登记表》。
二、转移档案
- 新单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时,直接转移档案至新单位。
- 新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时,需将档案托管至市人社部门或指定机构。
所需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职工再就业登记表、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三、终止失业保险金领取
办理时间
需在重新就业当月开始缴纳社保后,及时办理失业金停发手续。
所需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新单位用工备案证明等。
注意事项
- 原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将合并计算,领取失业金最多24个月。
四、签订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
签订合同
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用工条款。
社保缴纳
新单位需自用工当月开始缴纳社保,同时办理失业保险转移(如适用)。
五、其他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地区差异: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省份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以上流程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避免影响后续社保待遇享受。若遇到材料不全或流程问题,可向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