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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学校定向名额分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流程,具体如下:
一、分配主体与依据
由南宁市教育局向各高校提供定向名额,高校再按比例分配至各初中学校。
分配依据
- 政策导向:
优先分配到农村、贫困地区或特殊人群定向招生计划。
- 学校需求:各初中学校根据自身定向名额需求,结合报名人数和地段生身份进行平均分配。
二、分配对象与资格
资格条件:仅限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具有地段生身份的考生参与竞争。
分配原则:以市区内地段生总人数和本校报名人数为基准,平均分配名额。
三、录取规则
- 考生先按成绩排序进入非定向名额(50%计划),若未进入则自动获得定向名额(需同时满足地段生身份和成绩要求)。
- 定向名额录取需通过校内竞争获得预分配名额,并达到定向录取最低分数线。
名额限制
分配名额原则上不得突破,具体分配数以当年政策文件为准。
四、政策示例
2024年数据:
南宁二中、三中指令性计划3403人,定向名额1750人;市一中等8所高中指令性计划8458人,定向名额4341人。
2022年数据:南宁二中、三中定向名额1750人,市一中等8所高中定向名额3598人。
五、注意事项
具体分配比例和名额可能因年份、政策调整而变化,需以当年教育局公告为准。
考生需在报名时明确标注地段生身份,确保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