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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学校的录取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具体因项目类型和院校而异:
一、全国高考统招(计划内招生)
录取方式: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及院校择优录取,学生毕业后获得中外双方认证的学位证书。
适用对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成绩达到院校要求的学生。
二、计划外招生(灵活模式)
常见模式:2+2、3+2、3+1等,需参加英语笔试、面试或综合素质测试。
特点:不纳入高考计划,侧重英语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合特长生。
三、自主招生录取
流程:院校自行制定标准,通过考试、面试等选拔,部分项目需提前申请或参加“校园日”活动。
适用对象:具有特殊才能或潜力的学生。
四、综合评价录取(三位一体)
评价维度:高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如面试、能力测试)+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部分院校采用“631”模式。
特点:全面考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五、特殊项目要求
例外情况:部分院校(如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可能有独立招生流程,需提前申请或满足特定条件。
总结:中外合作办学录取方式多样,考生需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模式,并提前咨询目标院校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