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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欺诈是指用人单位或个人以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为手段,诱使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或支付费用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其核心构成要素如下:
一、核心构成要素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具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意图,如伪造学历、工作经历或夸大薪资待遇等。
实施欺骗行为
包括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如虚假岗位信息、薪资承诺)或故意隐瞒关键事实(如公司资质、工作内容),导致求职者产生误解。
错误意思表示
求职者因受欺诈影响,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决策,如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或支付培训费、入职费等。
因果关系
欺诈行为与求职者的错误决策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求职者因该决策遭受财产损失或权益侵害。
二、典型诈骗场景
要求预付费用
以“培训费”“保证金”“入职费”等名义要求求职者转账,常见于“计件制”“见习”等岗位。
虚假承诺与岗位不符
承诺高薪、晋升机会,但实际工作内容与招聘描述严重不符,或频繁变更岗位。
伪造资质文件
用人单位提供虚假营业执照、学历证明等材料,或要求求职者提供虚假个人信息。
三、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无效:
若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签订合同,可依法认定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
赔偿与处罚:求职者可要求返还费用并索赔,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如诈骗罪)。
四、防范建议
核实企业资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样本等。
警惕“高薪急聘”“零门槛入职”等异常承诺。
签订合同时明确费用用途,保留转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