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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网上的三方协议解约需遵循以下流程,具体操作需结合学校、单位及协议条款:
一、核心流程
- 与原单位沟通,明确解约原因并达成一致,按协议支付违约金(若无经济压力可协商免除)。
- 企业出具书面解约函,需加盖公章。
提交材料
- 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 原单位解约证明、原三方协议及推荐表;
- 学院主管就业老师签字的违约登记表。
审批与换签
- 学校审核通过后,就业指导中心在系统中作废原协议,并发放新三方协议。
- 持新协议与新单位签约,完成备案。
二、特殊情况处理
未就业学生:
若档案托管于省市招就中心,仍需在两年择业期内与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否则无法办理转正定级。
协议未约定解约条款: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主张解除,但需提前通知对方。
三、法律依据
三方协议解除需三方协商一致或依法主张解除权,且解除前应完成主管部门审批(如就业计划已下达)。
提示:若与单位协商困难,可向学校就业中心或法律机构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