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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生通常需要签署三方协议,具体内容需根据见习性质和地区政策确定。以下是关键要点:
一、三方协议的核心内容
协议主体
包括见习单位、高校及学生三方,明确各自权利义务。
见习期限与工作安排
见习期通常为1年,具体起止时间由三方约定。单位需提供必要培训并安排见习岗位任务。
权益保障
- 单位需为见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用品;
- 高校需协助进行就业指导、考核鉴定及见习证明开具。
违约责任
明确双方违约情形及处理方式,保障协议严肃性。
二、注意事项
协议类型
部分地区(如江苏)要求见习岗位必须签订三方协议,而其他地区可能仅需两方协议。建议根据当地政策确认。
协议效力
见习协议属于劳动合同范畴,但见习生不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如工资)。若单位拒绝提供必要保障,可能构成违约。
权益救济
若遇权益侵害,见习生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维权,但需注意协议中是否约定仲裁条款。
三、补充说明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三方协议是见习期间临时性协议,劳动合同则是正式雇佣关系证明。见习结束且转正后,可能转为劳动合同。
特殊情况处理
若见习期间表现优异,单位可提前终止协议并转为正式员工,但需依法签订书面通知。
建议见习生签订协议前仔细阅读条款,保留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的咨询渠道,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