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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至灵活就业状态需要以下材料和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转移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 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身份及参保证明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与身份证一致);
- 参保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
二、转移条件
户籍要求
- 需满足转入地户籍条件。
年龄限制
-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三、转移流程
解除原单位劳动关系
- 需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取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办理转移手续
- 携带上述材料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 转出地社保机构审核后,将《养老保险转移信息表》发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完成资金划转。
接续缴费
- 转移完成后,需在转入地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四、特殊情况说明
省内转移
- 同一省份内无需办理转移手续,个人账户余额和缴费年限自动合并。
跨省转移
- 需提前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转移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转移。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可单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时无需单位配合。
五、注意事项
转移前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材料及流程;
跨省转移可能涉及待遇计算差异,建议提前了解新参保地政策;
转移完成后需及时办理社保卡激活及缴费基数调整手续。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