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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业毁约需要什么

2025-05-17 10:03:21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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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业毁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遵循相应流程:

一、必备材料

解约函

需由原签约单位出具,明确说明解约原因及解除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

原就业协议书

需提交原三方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一式四联),作为违约依据。

新单位录用通知

需提供新单位出具的书面录用函,证明新单位已接收并同意接收该毕业生。

书面申请

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违约原因,并附上解约函、原协议及新录用通知。

二、办理流程

向原单位申请解约

按学校要求填写《毕业去向变更申请表》,提交解约函、原协议及新录用通知,经学院主管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提交至学校就业部门

将上述材料报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完成解约手续并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与新单位签约

持新录用通知与新单位签订新的就业协议,完成就业关系的转移。

三、注意事项

违约金支付

若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金,需按约定支付(通常为5000元左右);若无约定,则无需支付。

单次违约限制

每位毕业生仅能办理一次违约手续,再次违约需承担法律责任。

时间节点

需在原单位开具解约函后,及时与新单位签约,避免影响就业进程。

诚信原则

毕业生应谨慎考虑违约后果,频繁违约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四、特殊情况处理

研究生违约:

需提交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按研究生院流程办理。

改派/退学:因学校原因需改派时,需提供学校审核的改派通知。

建议办理前仔细阅读原协议条款,必要时咨询学校就业指导部门,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影响后续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