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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录用函解约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主要用于证明双方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以下是关于其核心要素和注意事项的详细说明:
一、基本定义与作用
解约函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发出的书面通知,具有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
主要作用
- 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的事实及原因;
-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终止时间;
- 追究违约责任(如违约金)。
二、核心内容构成
基本格式
- 标题:
通常为“解约函”或“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 开头:明确解约对象(如“贵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劳动者身份信息;
- 正文:
- 解约原因(协商一致、单方解除等);
- 解约依据(如《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 解约生效时间(通知到达对方时或指定期限届满时);
- 结尾:
- 单位盖章及日期。
- 解除事由:
需明确说明解约依据,如劳动者违约、不可抗力等;
- 责任承担:明确违约金金额或赔偿方式;
- 争议解决: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三、注意事项
- 使用用人单位官方抬头及公章;
- 语言应与劳动合同保持一致,避免歧义。
法律时效
- 协商解除需在合同期限内提出,单方解除需符合法定条件;
- 劳动者需在解除后及时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特殊情形
- 应届生改派需在1年内提出申请,并提供改派批准文件;
- 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时,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
四、后续流程
档案转移:
持解约函、报到证等材料回生源地办理档案托管;
就业登记:新单位入职时需更新就业信息。
建议用人单位在起草解约函时,结合具体解约情形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