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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政策规定,以下人员需要办理就业登记:
一、用人单位相关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新招用的劳动者,需在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
包括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就业者、“互联网+”等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可随时办理登记。
二、自主就业人员
需在就业后30日内登记,并提供雇工花名册(如有雇工)。
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到农村就业人员等,需在常住地实现就业后30日内登记。
三、其他特殊群体
需持身份证及原身份证明办理登记。
需持相关证件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
办理渠道:通过当地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如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