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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人员是指由政府或相关部门组织、培训并指派,专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的工作人员。他们通过政策宣传、资源对接、职业培训等方式,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具体职责和特点如下:
一、核心职责
通过社区活动、宣传栏、资料发放等方式,向居民普及劳动保障政策,解答政策咨询,组织政策解读会等。
资源调查与匹配
对社区内就业困难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档案,根据其技能、需求匹配岗位资源,实现“发现一个、帮扶一个、解决一个”。
职业培训与指导
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提供职业指导,帮助提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能力。
就业援助项目管理
负责就业援助项目的实施与跟踪服务,动态调整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效果。
二、服务对象
主要服务于因以下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群体:
就业困难人员:
包括大龄失业、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等人员。
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
三、工作特点
政策导向性
依托国家和地方就业扶持政策,通过“两优惠、三补贴”等具体措施落实帮扶。
精准帮扶
根据个体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注重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服务内容。
协同性
与教育、医疗、社保等部门合作,形成就业援助的协同机制。
四、与其他岗位的区别
就业援助人员属于 专项服务岗位,与普通就业服务人员不同,其工作重点在于解决特殊群体的就业难题,而非广泛提供就业机会。其专业性和针对性是普通就业服务人员无法实现的。
综上,就业援助人员是就业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化的服务帮助弱势群体实现就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