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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帮扶人员是指因各种原因难以实现就业或维持基本生活的人群,政府和社会通过多种措施提供支持,以帮助他们获得就业机会或提升就业能力。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就业帮扶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就业困难人员定义
根据权威信息来源,就业困难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
- 法定劳动年龄内(通常为16-60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且存在就业意愿。
核心认定标准
共有13类情形,包括:
- 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岁、男性≥50岁,未达退休年龄);
- 长期失业人员(如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
- 因疾病、残疾等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
- 家庭成员均失业的零就业家庭;
- 农村低收入家庭(含低保、特困供养等);
- 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特殊群体。
二、就业帮扶措施
转移就业
通过提供就业岗位推荐、职业介绍等方式,帮助人员转移到其他地区或行业就业。
技能培训
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包括职业指导、实操培训等,提升就业竞争力。
创业支持
提供创业资金补贴、创业场地支持等,鼓励自主创业。
社会保障
落实社保补贴、失业保险等政策,降低就业风险。
就业服务
提供“1311”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宣传、岗位推荐、职业指导、技能培训)。
三、政策实施范围
就业帮扶政策通常覆盖城镇及农村地区,重点关注贫困群体和特殊困难人员,如: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
农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
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四、认定流程与部门职责
就业困难人员需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认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帮扶对象名单并享受相应政策。相关部门(如民政、财政、乡村振兴等)协同实施帮扶措施。
以上内容综合了国家及地方就业政策,具体认定标准及措施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