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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是指曾经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群,具体涵盖以下情形:
一、法律定义与范围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再就业主要包含以下情形:
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创办企业,并享受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享受社保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
公益性岗位就业
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工作,并领取社保补贴。
稳定收入就业
未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但从事稳定工作(如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且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特殊群体与政策保障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包括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安置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等。
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连续失业满1年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三、重新就业的判定标准
时间要求:通常以失业前最后一次就业结束时间计算。
收入标准:需满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各地规定。
社保与税收:个体经营者需依法纳税或享受相关减免政策。
四、政策意义与趋势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再就业政策逐渐向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倾斜,鼓励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就业转型。部分地区通过提供职业培训、创业补贴等措施,帮助下岗职工提升就业能力。
以上内容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政策文件,确保覆盖主要再就业情形及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