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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帮扶车间类型及认定标准如下:
一、主要类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横州市的相关政策,就业帮扶车间主要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在乡镇、农村或产业园区建设、购买或租用标准厂房,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业等生产活动,需吸纳5名以上脱贫家庭劳动力就业。
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
经营主体与脱贫家庭建立承揽关系,提供分散加工任务(如民族手工艺、特色产品加工),同样需吸纳5名以上劳动力就业。
种养式就业帮扶车间
结合农业产业,通过“合作社+农户”模式,引导贫困劳动力参与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
贸易流通式就业帮扶车间
依托当地资源优势,从事农产品的收购、仓储、物流等贸易流通环节,带动脱贫人口就业。
文化旅游式就业帮扶车间
以地方民族文化为依托,开发民族手工艺品、特色旅游产品等,吸纳劳动力参与生产与旅游服务。
二、认定条件(综合广西政策)
主体要求:
需取得合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稳定运营1年以上。
就业指标:带动5名以上脱贫人口就业(含监测帮扶对象),其中至少10%为脱贫人口。
经营要求:年经营收入达50万元以上,年人均工资不低于2万元。
其他条件:需优先吸纳长期失业、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就业。
三、政策支持
符合条件的车间可申请认定为“乡村就业工厂”,获政府牌匾认证,并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社保补贴等支持。例如,南宁市对认定为“乡村就业工厂”的车间,按年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横州市的官方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和补贴标准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