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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延迟退休政策,南县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一、基础退休年龄标准
年满 60周岁退休;
年满 55周岁退休。
二、弹性退休政策(适用于部分群体)
- 男性:60-63周岁,每4个月延迟1个月(例如1965-1980年出生的将延迟至63岁退休);
- 女性:55-58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岁的女性(含女性干部)每2个月延迟1个月(例如1965-1980年出生的将延迟至58岁退休)。
申请条件
- 需满足最低缴费年限(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女性需在原法定退休年龄前5年(即50-55岁)提出申请。
三、特殊说明
提前退休:
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且缴费满15年,可申请弹性提前退休,但需经社保部门审核批准;
因病提前退休: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提前退休。
四、注意事项
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新参保人员仍按原退休年龄执行;
弹性退休需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协商通过后办理退休手续。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确保及时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