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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业暂不派遣”的适用情况,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主要适用情形
若已通过初试但未完成复试,或已录取但尚未收到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可申请暂不派遣。
入职手续未完成
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入职登记、未拿到接收单位证明文件(如体检报告、政审结果等)。
跨省就业未完成
跨生源地就业但接收单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如5月31日前)办理完毕。
其他特殊情况
如专升本未录取、其他需延长择业期的特殊情形。
二、政策依据与流程
政策依据: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及各地高校通知,暂不派遣是毕业生自主选择的权利,但需符合当地就业政策规定。
申请流程:需向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具体原因并获批准后签订《暂不派遣协议》。
三、注意事项
工龄与待遇影响
暂不派遣期间不计算工龄,可能影响退休金计算、职称评审及未来薪资福利。
档案与关系管理
档案由学校集中保管,最长保留2年(具体以政策为准);党团关系可迁回生源地。
主动权与责任
建议尽早评估就业计划,避免逾期影响后续流程。若接收单位后续调整,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
四、风险提示
部分院校可能要求暂不派遣期间保持学籍或缴纳社保,需提前咨询学校确认。若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可能被迫回生源地派遣或影响个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