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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康市近年发布的就业补贴政策,主要补贴对象和条件如下: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23年政策)
补贴对象
- 安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企业
- 2023年新招用以下人员:
-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困难毕业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有残疾者)
-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
-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补贴标准
- 普通群体:2000元/人
- 困难群体:3000元/人
- 政策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就业见习补贴(2022-2025年政策)
补贴对象
- 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及以上学历)
- 16-24岁失业青年
- 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
补贴标准
- 生活补贴:1200元/人/月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25元/人/月
- 总计:1225元/人/月。
申请条件
- 参加3-12个月的见习,已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三、求职创业补贴(2022年政策)
补贴对象
- 学籍在安康市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 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 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补贴标准
- 1000元/人。
四、其他补贴类型
社保补贴(2024年):针对50-60岁大龄就业困难人员、2023/2024年高校毕业生及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者,提供社保补贴。
春节专项补贴(2020年):企业新增员工每人2000元,需提供开工证明、工资发放表等材料。
申请材料示例
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
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补贴申请表(需单位盖章)。
注意事项
多重身份者只能申请其中一种补贴,不可叠加;
部分补贴需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如汉滨区人社局)确认最新细则。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政策文件,具体操作请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