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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前需办理的核心手续可分为以下四类,确保信息准确、档案安全并顺利入职:
一、就业协议与合同签订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签订,需三方(毕业生、单位、学校就业部门)签字盖章,作为后续手续的依据。
正式入职后签订,明确薪酬、福利等条款,保障权益。
二、档案与组织关系转移
根据就业类型选择接收单位(单位、户籍地人才市场或原高校),档案不可个人保管或转递。
团员/党员需携带团/党介绍信办理转接,未就业者可保留至户籍地或原高校。
三、就业报到证办理
报到证:由学校统一发放,用于办理社保、户口迁移等手续,丢失需补办并登报声明。
四、户口迁移与社保办理
携带报到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地或单位所在地办理迁移手续。
入职后由单位统一办理,需确认缴费基数和时效。
五、其他衔接事项
暂缓就业:未落实工作可申请暂缓就业,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
信息平台:通过“浙江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等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政策与流程。
注意事项:所有手续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档案转递时效严格(如组织关系转移仅1个月),及时与接收单位确认档案到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