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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的会计科目设置需根据补贴的归属主体和用途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企业收到就业见习补贴的会计处理
补贴直接发放给单位
若补贴直接发放给企业(如区就业人才服务局),且不属于实习生个人所得,则应计入 营业外收入或 政府补助收入。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quad 贷:营业外收入 quad text{或} quad 政府补助收入$$
补贴需先计入负债后支付
若补贴需先计入其他应付款(如发放给实习生),则需先做负债确认,实际支付时再冲回。 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 quad 贷:银行存款 quad text{(支付时)}$$
二、补贴发放给见习生的会计处理
若补贴直接发放给见习生(如工资补贴),则应计入 应付职工薪酬——见习生补贴,并随同工资一起发放。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见习生补贴 quad 贷:银行存款 quad text{(发放时)}$$
三、注意事项
税务处理
政府补助收入需根据性质判断是否需要纳税调整。若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可能涉及递延收益的确认。2. 科目选择的建议
- 企业收到补贴时,优先选择 营业外收入科目,简化核算;
- 若涉及后续发放,则使用 其他应付款科目规范管理。
综上,就业见习补贴的科目设置需结合补贴流向和会计政策,确保符合相关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