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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服务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认定、服务提供及跟踪回访四个核心环节,具体如下:
一、申请受理
申请人需向户籍地街道或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基础材料。
受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核验材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并登记,不符合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审核认定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主要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如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等)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且失业的成员。
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录入信息系统并制作援助计划书。
三、服务提供
包括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如贷款贴息、社保补贴等)及公益性岗位安置。
通过社区平台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及动态管理。
四、跟踪回访
对就业援助对象进行月度回访,建立“一人一档”台账,及时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对未成功就业者持续提供支持,确保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注:不同地区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