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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手续涉及毕业生就业过程中需办理的各类材料,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及学校三方签字盖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是办理后续手续的核心依据。
报到证(就业报到证)
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用于证明毕业生就业状态,是档案转寄、户口迁移等的关键凭证。
档案材料
包含入学前档案、学籍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用于职称评定、社保缴纳、出国/考研等场景,需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组织关系转移材料
团员/党员需提供团组织关系转接证明(加盖公章),党员还需《大学生转正定级表》等材料。
其他辅助材料
- 非生源城市就业:
需当地接收函或有效材料;
- 就业调整改派:《毕业生改派登记表》、原单位解约证明、新单位录用材料等。
注意事项:所有材料需通过学校就业部门审核,并按时提交至相关部门(如市教委、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手续。档案转寄后需及时确认到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