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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后,其档案将进入 人事档案,具体转递方式及存放地点如下:
一、档案性质与内容
毕业前为 学籍档案,毕业后转为 人事档案,包含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位授予材料、党团材料及奖惩记录等。
二、转递方式与去向
就业单位接收
- 机关/国企/事业单位:
档案直接转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保管,由单位负责管理。
- 非公单位/灵活就业:档案转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部分超大城市有特殊规定。
- 未就业/出国留学/创业:
可自愿将档案转至户籍地人才市场,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 签订就业协议但单位不接收:档案通常邮寄至就业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或指定机构。
三、注意事项
档案不可自行携带:需通过学校或单位指定渠道转递,确保信息准确。
超大城市政策差异:如北京、上海等地有特殊规定,需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来源,确保准确性及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