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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方协议的签订需遵循明确流程和规范要求,确保协议合法有效。以下是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签订流程
- 通过学校就业网签系统(如全国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或单位官网完成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及应聘意向。
- 系统生成电子三方协议,部分单位需线下打印盖章后邮寄。
三方协议填写
- 学校方:
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填写毕业生信息、准予就业意见等。
- 学生方:核对个人信息(专业、姓名等)与学校教务处一致,确保无错别字。
- 用人单位方:填写单位信息、岗位内容、试用期等条款,加盖公章。
盖章与存档
- 三方协议需学校、用人单位、学生各留存一份,每页底部标注公章。
- 部分单位需额外提交学校或主管部门签章(如厦门市要求毕业生到人社中心办理)。
二、关键条款注意事项
岗位与薪资
- 明确具体岗位名称,避免使用简称或模糊表述。
- 固定最低工资标准及年终奖计算方式,防止后期变更。
试用期规定
- 同一岗位仅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禁止通过换岗延长试用期。
协议法律效力
-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入职后自动终止,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 签订前需核对用人单位公章、合同条款与学校要求一致。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单位要求线下签约,需先完成网签申请,再按流程邮寄纸质协议并盖章。
发现协议条款存在歧义或与学校政策不符时,可向就业指导中心或法律部门咨询。
通过以上流程和规范操作,可有效保障三方权益,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