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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岗位见习是政府主导的就业支持制度,旨在通过提供低薪岗位帮助青年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基本定义
由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提供岗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等群体,进行3-12个月的实践锻炼,帮助其掌握职业技能并尽快实现就业。
二、核心特点
见习人员与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但单位需按协议提供岗位并支付见习补贴。
岗位与期限
岗位通常为短期全日制,期限3-12个月。部分政策将见习人员纳入人才库管理,见习期满后优先推荐就业。
资金支持
政府通过补贴形式支持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根据地区经济水平确定,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用。
三、适用对象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16-24岁失业青年;
部分政策扩展至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
四、权益保障
协议规范:
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补贴发放:按协议周期发放见习补贴,保障基本生活;
优先就业:见习期满后,单位需优先录用见习人员。
五、与普通实习的区别
普通实习通常与劳动关系挂钩,可能涉及工资、社保等权益,而见习岗位以培训为主,侧重能力提升而非直接就业。
六、参与方式
青年可通过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市场或线下见习基地报名,部分岗位需提前申请并筛选。
该制度通过“政府+企业+高校”三方合作,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有力支持,是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