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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就业的待遇根据就业形式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对用人单位的补贴政策
-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单位,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 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按1000元/人标准补贴,且根据吸纳人数给予额外奖补。
社保补贴
-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保的单位,按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补贴,部分城市(如高安)将补贴标准提升至每人每年2000元。
- 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扶持
- 首次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个人,可获5000元创业补贴及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 零就业家庭成员自主创业可获组织起来就业补助。
二、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政策
社保补贴
-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可享补贴,比例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 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与劳动合同制员工同等社保补贴。
生活补贴与培训补贴
- 参加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可获一次性求职补贴(如30元/天,最长6个月)。
-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根据证书等级发放。
创业与就业援助
-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贴息比例可达50%。
- 实施“一对一”帮扶方案,通过就业援助月活动、岗位补贴等促进就业。
三、其他专项补贴
交通补助:
跨省求职可获最高500元补贴。
求职补贴:部分城市对取得职业资格证者给予一次性补贴。
助学补助:技工教育子女可申请每学年1000元补贴。
四、政策适用对象
主要覆盖城乡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及大龄失业人员等群体。
以上政策需结合当地最新文件执行,建议就业人员咨询当地人社部门获取精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