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梦境编织者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根据最新政策,广东高校毕业生自2019年4月起取消暂缓就业手续,毕业生可直接进入择业期,与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以下是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取消暂缓就业的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需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高指)办理,具体地址可通过官网查询。
所需材料
- 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申请时学校发放)
- 身份证原件
- 若档案需回迁生源地,需提供报到证。
办理时间
- 7月1日前申请取消的,由学校直接网上报批,7月上旬领取报到证后到指定单位报到。 - 7月1日后至档案送达省高指前申请取消的,需学校统一办理派遣手续。 - 档案送达省高指后申请取消的,按协议条款执行。
二、档案去向选择
回生源地
直接携带材料到省高指办理,领取报到证后回生源地报到。
国有/事业单位
需提前向单位申请接收,持接收函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高指办理。
人才市场/私营企业
- 申请挂靠:到人才市场获取接收函。 - 直接办理:持接收函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高指办理。
三、注意事项
若暂缓就业协议书遗失,需先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遗失证明,再重新办理。- 择业期内可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政策,包括就业、升学等权益。建议办理前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