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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转移就业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原本处于转移就业状态的个人终止了这种就业安排,重新进入其他就业状态的过程。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主动退出转移就业
劳动者因个人职业规划、家庭原因或居住地政策变化,主动结束转移就业关系,重新就业或返回原居住地发展。
政策引导性退出
根据国家或地方政策,部分群体(如农业转移人口)在达到一定条件后,需主动办理就业转移手续,例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成学业或因其他法定事由终止转移就业。
二、被动退出转移就业
劳动关系终止
当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退出转移就业状态。例如:
- 单位主动解除:
因经营调整、员工绩效不达标等原因,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劳动者主动离职: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如创业、结婚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需依法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劳动者则进入新的就业状态。
三、注意事项
退出流程:
需通过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办理转移就业登记注销手续,更新就业信息;
权益保障:退出转移就业后,劳动者仍需关注原用人单位的工资结算、经济补偿等权益保障问题。
以上内容综合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及实际操作流程,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