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老师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上级给学校发文件通常通过正式的公文流转渠道进行,具体流程和格式要求如下:
一、公文发送流程
上级单位需在OA系统中填写《行政发文处理登记表》或《通知发布处理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部门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
多部门会签(如需)
若文件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需先与相关部门协商、会签,形成多部门联署意见。
提交至校办
完成审核和会签的文稿通过OA系统转至学校办公室(uicco@uic.edu.cn),或交至校办工作人员手中。
形式审核与编号盖章
校办对公文进行格式规范、编号、盖章,并对文件原件扫描存档。审核重点包括行文规范、格式要求及重大事实准确性。
分发与存档
盖章后的公文正本交由主管部门送达目标学校,同时存入学校档案室。
二、公文格式要求
标题规范
- 采用“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或“事+文种”两种构成形式,例如《关于支持基层教育发展的函》。
主送机关
- 明确标注接收单位名称,避免多头请示。若需同时抄送其他单位,使用“抄送”栏。
正文结构
- 开头:
客观具体地说明请示事由,提供决策依据。
- 主体:单一请求事项,需具体、明确、条理清晰。
- 结语:使用规范用语,如“妥否,请批复”或“以上请示,请予审批”。
- 包含发文机关名称、成文时间(如2025年3月31日)及单位公章。
三、注意事项
紧急文件标注:
需在文稿中注明“特急”或“加急”,并说明紧急原因。
附件管理:若文件依据上级或外单位来文拟制,需一并提交关联文档。
系统操作:通过学校OA系统提交文稿,确保流程规范。
通过以上流程和规范,可确保公文传递的正式性、准确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