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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违约是指在就业协议签订后,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根据搜索结果,违约行为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毕业生违约情形
擅自跳槽
未与原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未获同意,擅自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未履行岗位职责
未到岗、拒绝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表现不达标。
提供虚假信息
如隐瞒健康状况、学历不符等导致体检不合格或无法胜任工作。
协议未生效
未加盖学校就业中心公章或协议丢失后重新择业。
二、用人单位违约情形
无故拒绝录用
协议生效后未按约定提供工作机会。
单方面解除协议
未经协商擅自终止劳动关系。
未按约定履行义务
如未按时支付薪资、提供培训机会等。
三、违约后果
法律责任
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具体依据协议条款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执行。
职业影响
频繁跳槽可能影响用人单位评价,导致求职难度增加。
经济赔偿
若协议中约定违约金,违约方需支付约定金额;若无约定,则需赔偿实际损失。
四、建议
谨慎签约
签订前应仔细阅读协议条款,明确违约责任;对工作内容、薪资待遇等核心条款要重点关注。
保留证据
签约后应妥善保管协议副本,发生争议时作为重要证据。
协商解决
发现对方违约时,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避免单方面诉讼。
以上内容综合了就业政策、法律条款及实际案例,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