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山倡导者为您分享以下优质知识
就业困难是指因多种客观限制导致无法实现就业,或虽具备劳动能力但长期未能就业的群体。具体定义和认定标准如下:
一、核心定义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常为16-60周岁),具备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但因以下原因无法实现就业,或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
二、具体认定条件
- 因身体状况(如残疾、重大疾病等)、技能水平不足、家庭因素(如抚养子女、低保家庭)、失去土地等客观原因难以就业。
年龄与失业时长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为“大龄失业人员”。
- 连续失业1年以上未就业。
其他特殊群体
-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如未就业的配偶、子女)。
-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
三、认定程序
申请材料
需提交身份证件、就业失业登记凭证、申请表及家庭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流程
- 初审:
由户籍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初步审核。
- 公示:通过初审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 县级认定: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最终审核认定。
四、政策保障
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以下支持:
税费减免:企业招用时减免相关税费。
社保补贴:提供失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
岗位优先: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或优先推荐就业。
五、注意事项
具体认定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建议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