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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就业是由政府主导设立的就业援助机制,旨在通过提供非营利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及再就业。以下是具体解析:
一、核心定义
公益性就业指由政府或社会团体开发,经人社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如大龄失业、残疾人等)的岗位。这类岗位以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性为特征,主要服务于公共利益。
二、岗位类型
包括社区网格管理、治安巡防、道路养护等。
涉及基层纠纷调解、劳动就业保障等。
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养老服务机构工勤等。
经市级以上政府确定的特殊岗位。
三、政策特点
政府主导:由政府投资兴办,优先安置就业困难群体。
非营利性:岗位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满足社会公共需求。
临时性/托底性:部分岗位具有临时性,部分为长期托底安置。
四、适用对象
包括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具体范围由省级政府动态调整。
五、申请与保障
申请流程:由本人向户籍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经初审、公示后由县级机构认定。
合同与社保: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六、社会意义
通过提供稳定收入,帮助困难群体改善生活,促进社会公平与经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