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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搜索结果,初次就业的社保卡认定标准如下:
一、基本判定条件
若在攻读最高学历期间(如本科、硕士、博士)从未缴纳过社保且无劳动关系,则毕业后视为初次就业。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在读期间曾缴纳社保但毕业后中断(如主动断缴),则毕业后仍可认定为初次就业。
二、特殊群体说明
复员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
若通过安置部门进入单位后因故离职,重新就业时 不累计军龄,服务年限从新单位入职时开始计算。
事业编人员
- 最高学历毕业后无社保记录者视为初次就业;
- 若本科/硕博期间曾缴社保,则毕业后不认定为初次就业;
- 入职事业单位时,若之前工作未满一年或社保缴纳未满12个月,也不计入服务年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社保缴纳时间要求:
社保需连续缴纳满1年才能计入工作年限;
政策依据:初次就业的认定主要参考《就业促进法》及各地具体政策,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
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对照上述标准判断,若需确认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人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