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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主要围绕身份认定、就业支持、创业扶持等方面展开,具体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
多地明确应届毕业生资格以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允许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保留应届身份2年或转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不限制是否工作或缴纳社保。
社保与工作经历豁免
部分省份(如上海、湖南)明确,应届毕业生无需缴纳社保或签订劳动合同,仍可享受相关就业政策。
二、就业支持政策
社保与税收减免
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减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费用,以及免征个人所得税。
求职与招用补贴
- 求职补贴:
如贵州、广西等地提供一次性求职补贴,支持毕业生就业。 - 招用补贴:企业录用应届毕业生可获一次性招用补贴。
三、创业扶持政策
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如2000-3000元),并承担高职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费用,培训费由教育系统承担。
政策倾斜
鼓励到基层、中西部地区就业,或从事新就业形态(如互联网+、共享经济)。
四、其他保障措施
临时生活补助
应届毕业生毕业6个月内未就业且符合条件者,可领取临时生活补贴(需办理失业登记)。
反就业歧视
禁止设置性别、民族、院校等歧视性条件,保障公平就业机会。
总结:
政策通过身份认定优化、就业补贴、创业支持及权益保障,为应届毕业生提供灵活就业路径,鼓励积极就业与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