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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并不属于一个具体的“级别”,而是一个就业促进措施。以下是关于就业见习的相关信息:
就业见习的定义
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意愿,组织其到经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
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
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见习期限
一般为3至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见习期间的待遇和保障
见习单位要及时向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生活补助,并缴纳人身意外保险。
见习期满后,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可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
综上所述,就业见习是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的一个过渡性的就业准备活动,旨在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并不是一个具有级别划分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