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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在深圳就业需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并满足相关社保参保条件。以下是具体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就业证的条件
18-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
需持有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页;
从事国家规定职业的需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需办理深圳居住证(需在就业证办理后申领)。
二、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需通过深圳市涉外就业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就业信息,完成预审;
线下办理
- 携带《台港澳人员就业申请表》(预审通过后生成)、港澳通行证、劳动合同或委派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到深圳市涉外就业办事窗口提交;
- 完成现场拍照(2寸免冠半身相片)及体格检查证明(部分岗位要求)。
三、所需材料
| 材料清单 | 说明 |
|----------|------|
| 《台港澳人员就业申请表》 | 需加盖单位公章 |
| 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 | 原件及复印件 |
| 劳动合同/委派书 | 明确工作内容、期限等条款 |
|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 需加盖公章 |
| 职业资格证书(如适用) | 国家规定职业需提供 |
| 体格检查证明(部分岗位要求) | 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 |
四、社保参保
办理就业证后,台港澳人员可参加深圳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及生育保险。未办理就业证的将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参保流程由用人单位按月向社保部门申报缴费。
五、注意事项
居住证办理:
就业证办理后需同步办理居住证及签注延期手续;
所有材料需书写规范、内容完整,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用人单位需按时缴纳社保费,避免影响待遇享受。
建议办理前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涉外就业办事窗口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材料及流程符合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