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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需遵循以下流程,具体操作因学校和协议类型略有差异,但核心步骤一致:
一、单方解除流程(毕业生主动提出)
- 书面申请:
填写《毕业生违约申请表》,由院系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 解约证明:提供新单位录用通知书或协商一致签署的解约函。 - 材料提交:将申请、解约证明、原就业协议提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 根据协议约定缴纳违约金,需保留学校开具的交费单据。
领取新协议
- 审核通过后,到毕业生就业中心领取新就业协议并办理签约。
二、协商解除流程(用人单位提出)
沟通协商
- 与原单位人力资源部确认解约风险及时间,获取书面解约函或协商一致意见。
提交材料
- 解约申请:
填写申请表并附解约函,提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 新单位证明:提供新单位接收函或录用通知书。
- 审核通过后缴纳违约金(如有),领取新协议并签约。
三、注意事项
时效性:
解约需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办理,逾期可能面临法律纠纷。- 电子协议:通过学校就业平台(如“北疆就业”)或小程序操作时,需上传解约证明并说明解约原因。- 特殊情况:若原单位同意且无违约金约定,可协商直接解除协议。
以上流程需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要求为准,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确认具体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