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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毕业生改派过程中主要承担审核、材料提交等辅助性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 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 原单位退函(书面同意改派)
- 新单位接收函(三方协议)
- 改派申请书
- 学校审核盖章的申请表
学校审核流程
- 毕业生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及材料,由学校审核确认
- 学校将材料转交给原用人单位或省教育厅审批(京外生源需报北京市教委)
协调与解约
- 若已签约,需与原单位协商解约,并获得书面同意
- 新单位需签订三方协议或补充协议,明确改派后的工作安排
办理时限
改派需在毕业后一年内完成,逾期无法受理
档案与户口处理
- 档案由毕业生直接转至新单位,新单位封存新报到证底联
- 户口需到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重新办理迁移证(非本地生源)
注意事项:
改派需符合国家政策,且不得影响原单位或新单位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