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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7条,学生申请退学需经学校批准,但若学校拒绝办理,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协商与申诉
向学校学籍管理机构(如学生处)提交书面退学申请,明确退学理由并保留审批时限要求,争取学校理解。
若协商无果,可向学校管理层说明情况,要求重新审核申请,保留沟通记录作为后续证据。
二、行政投诉
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如教育局)投诉,提交退学申请材料及学校拒绝理由,要求部门介入调查并督促学校执行。
三、法律途径
若行政投诉仍无效,可委托律师评估学校行为是否违法(如强制退学、乱收费等)。
通过法律途径主张退学权利,要求学校退还学费并承担相应责任,需准备起诉书、证据等材料。
注意事项:
退学需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提出,逾期可能面临学籍处理风险;
若涉及学费纠纷,可要求学校提供财务明细并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