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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档案调转需根据就业去向选择合适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调转方式分类
-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定向招录单位就业的,档案直接转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保管。
公共就业机构调转
- 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档案转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暂缓就业保留
- 暂未就业者可选择保留档案两年,期间可到学校或户籍地人才市场挂靠,但需注意档案可能被退回原籍。
二、调转流程要点
材料准备
- 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档案调取申请表、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或就业协议)等材料。
档案转递渠道
- 必须通过邮政机要通信或“EMS标准快递”寄送,严禁个人携带或保管档案。
手续办理
- 由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接收证明,经审核后通过加密邮寄完成转递,接收单位签收回执单后流程结束。
三、注意事项
禁止个人操作:
档案转递全程需通过学校或单位指定渠道,不可自行处理。
时效性要求:非公单位就业者需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办理,超大型城市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特殊情况处理
档案已拆开:若档案已拆封,需联系原单位或接收单位说明情况,可能需重新密封后转递。
通过以上流程,可确保档案安全、合规地完成调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