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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权威政策文件及实践案例,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主要通过以下四类措施实现:
一、外出务工与劳务输出
优先保障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通过东西部劳务协作、对口支援等机制,协调发达地区提供岗位信息,确保输出地与输入地有效对接。
为跨区域就业提供交通补助,对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输出劳动力给予服务补助;对返乡留乡就业者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二、企业优先留用与稳岗
建立企业定期联系帮扶机制,对困难企业提前介入指导,同等条件下优先保留贫困劳动力岗位。
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吸纳意愿。
三、就地就近就业
通过工程项目建设、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如保洁、护路员)等提供就近就业机会,优先安置因病、残疾等困难群体。
鼓励创业致富带头人带贫就业,通过“合作社+就业扶贫”模式,形成就业扶贫基地,实现规模化就业。
四、兜底安置与技能提升
新增或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群体,给予岗位补贴保障基本收入。
对参加技能培训的贫困劳动力给予生活费补贴,对吸纳就业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资金奖补。
五、政策协同与精准服务
部门联动机制:人社、扶贫等部门协同推进,通过“三区三州”、易地搬迁安置区等重点区域专项方案,实现资源倾斜。
“点对点”服务:针对返岗复工、灵活就业等需求,提供心理疏导、交通保障等“一对一”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