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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计提资助经费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操作流程,结合权威政策文件整理如下:
一、提取基数与比例
- 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按 4%-6%提取。
- 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 不少于5%。
-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从保教费收入中提取 1%-3%。
提取时间
- 以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中的事业收入为基数, 在预算编制时足额计提,并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二、核算与使用原则
分账管理
- 设立“校内资助”科目,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流向明确。
收支要求
- 先收后支:
资助资金需在收入到账后及时列支。
- 专项核算:资助项目(如奖学金、勤工助学金)需单独核算,不得混入其他费用。
三、会计处理规范
- 借:业务活动费用
- 贷:应付职工薪酬-校内资助经费。
发放分录
- 奖学金:借:营业外支出—奖金,贷:银行存款。
- 其他资助项目(如学费减免):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四、注意事项
专款专用:
严禁挪作他用,违规处理将追责。
年度结转:未支出部分可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以上流程和规范综合了山东省及霍山县等地区的最新政策要求,确保资助经费的规范管理与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