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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搜索结果,考核就业率高的人员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一、考核原则与指标
考核原则
采用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结合阶段性和连续性评估,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就业工作成效。
核心指标
以就业率为核心考核指标,通过分解目标就业率、对比实际就业人数与毕业生总数,计算各系及个人的就业完成情况。
二、考核方法与流程
达标考核
- 各系需自评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就业政策落实、目标分解执行等,形成自评报告。
- 学院组织考评,结合第三方数据(如签约人数、升学人数等)综合评定。
个人考核
- 采用民主测评法,由组织人员集体打分评估,评价内容包括工作绩效、创新情况等。
- 设定评分标准: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中间分数段对应良好或合格。
三、奖励机制
“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由各系推荐不超过总人数1/5的人员,结合招生就业处意见评选,就业工作专员可优先推荐。
专项奖设置
针对校企合作、信息服务等突出工作,设立单项奖,由各系申请并提交材料,经领导小组评议确定获奖者。
四、注意事项
考核需结合定量数据(如就业率)与定性评价(如工作创新),确保全面性。
优先参考权威机构数据,避免单一指标片面性。